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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政策的一些问题与思考:基于东莞市某镇的案例

山人案:山人最近带队到东莞市某镇进行资助政策调研,其中一户访问人给予了丰富的材料,虽然调研刚结束,来不及休息,山人以为必须把这个案例记录下来。火车上思绪杂乱,草稿匆忙,供批判。

引子#

东莞是实力上的新一线城市,不存在地理性贫困,连同其他笔者调研的案例,都可以归结为意外致贫,他们无一不是原家庭内支撑运作的主要劳动力的父亲遭遇种种不幸,为了维系家庭,处于次要经济地位的母亲包揽了父亲的责任,从而艰难维持现状。

以笔者本文的案例为例,这个家庭的悲剧源于父亲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而彻底丧失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母亲由于在家庭中继续承担照护责任被家庭束缚,家庭因此毫无主动性收入,三个子女的教育成为这个家庭最大也最沉重的支出。长女由于中考失利,家里为了维系下一代的教育,倾尽所有借债两万余元“托关系”为长女换来了一个公办中专学位;二女儿和三儿子在学业上也面临着记忆力差、学习困难等问题。

笔者以为,以本文的案例最为经典,实际上它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贫困范畴,更可以看作为一个农村人民身体健康、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贫困户的自我尊严的复合危机。分析这个案例,不能单纯指出一个家庭的辛酸,而是现有资助和教育体系在面对深、杂、难问题方面的局限性。换句话说,我们要问,我们的资助体系,究竟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维持可控的贫困?

一、 资助政策失灵了吗?#

政策执行的偏差与失语#

国家以“绝不让学子因贫失学”为纲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总的执行标准是“精准扶贫”。但据这一户主人表示,本应发放到学生手中的500元资助金,实际到账仅有250元。

面对资助款被克扣,这一户家庭选择了沉默与承受,又有多少这样的家庭失语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话语里透出的无权无能不敢向政府反映的无力感也不能以二字贪腐就概括。因为家庭的不敢反映,难道是他们懦弱吗?不是的,这必然是是在无数次与体制打交道的经验中习得的最优选。也就是说,他们深知,在缺乏监督和救济渠道的现实中,个人的抗争是无力的,甚至是要招致隐蔽的报复的。

这样的情况也反映在社保医保问题的反复与推诿上。原则上,未满18周岁者不必选购养老保险。但受调家庭长女刚刚年满16周岁,相关人员就迫不及待地要求其购买。起初,还有对低保户的社保基金个人部分补贴政策,在家长拒绝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长女本人莫名其妙“被参保”14个月。但随后相关人员却改口称未满18岁不能购买,并要求家庭垫付此前补贴的费用约5000元。当家长去反映问题时,相关负责人却推卸责任,让当事人自己向上级讨要说法。笔者认为,这一家庭的政治无权状态再次暴露无遗。他们承担了基层政策执行失灵的代价,却没有任何有效的申诉渠道。

这样一种前后矛盾的规定,还将老百姓挡在制度以外,表面上,这个家庭被政策惠济,却吊诡地从被保护者异化成受害者。一句轻飘飘地向上反映去,将责任上抛,消解了自身的义务,让最无助的人承担了整个系统失灵的成本。这种漠视,比直接的克扣更具杀伤力,因为它是照章办事的面目出现的,根本上挫伤的是政府信用。

谁在为教育公平买单?#

我们的资助政策宣传里,常常聚焦于“一人成才,全家脱贫”这样的寒门出贵子的励志故事。但是这种叙事本质上放大例外,掩盖困难家庭子女教育受困的情况。笔者调研的这一户家庭正是如此,她因中考失利,被分流至职业教育路径,承受了教育筛选的结果。但即使是进入了公办中专,仍需家庭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这只能证明,所谓公平的教育体系下,困难家庭需要付出额外的、甚至是超出体系以内的成本来获取有限的教育资源。

当社会将这些她们的困境归咎于“不努力”时,在教育资源分配的天平之上,系统性的不公则被人忽略。更有意思的是,国家资助政策在此扮演了的角色却是,它为这些被筛选下来的学生提供了继续学业的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矛盾,但并不触及导致他们掉队的根本性教育结构问题。资助在这个意义上,反而成为了维系这个教育筛选体系的必要性条件。

金融工具在赤贫前的失灵#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本是我们调研主要宣传的要点。正如调研前笔者设想的,困难家庭理论上应当会对助学贷款这一金融工具想当好感,因为它提供了资助和高利贷以外的机遇。让笔者诡异的是,受调家庭对贷款无一不是强烈的抗拒,他们视欠款难以承受,宁愿选择向亲友求助或让孩子勤工俭学,也不愿背负债务。

传统观念认为这是农村地区居民落后的传统思想和守旧的借贷观念导致的,但笔者以为不能轻易定论,它们的选择而似乎是一种对生存现实的风险计算。

正如受调人表示,对于多数生活在生存边缘又缺乏稳定收入来源的困难家庭而言,债务意味着巨大的风险和精神压力。这与有稳定收入和抗风险能力的中产阶级不同。对他们而言,贷款是投资未来的杠杆;但对于一个每日都在为生存奔波、任何一点意外都可能导致家庭崩溃的赤贫家庭来说,一笔迟早需要按期偿还的固定债务,使他们的生活充满了不确定性,唯有不欠债是唯一确定的安全感。

必须指出助学贷款制定人的欠考虑情况,因为这种自上而下的政策善意,试图把金融工具的手段应用到一批生活不稳定的家庭中,颇有“何不食肉糜”的隔阂。如果不能与这些民众观念有效衔接,助学贷款的普惠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受资助的代价#

经济上的援助,有时带来的也是精神的代价,也会转为社会关系的负债。

我们受调的家庭表示,常常因为自己领取低保,自己成为邻里间嘲笑的把柄,长期以往,自尊心受到了严重损害。这是因为“受资助”与“贫困”划上了等号,贫困本来只是一种经济状况,在资本主义市场里反而异化成侮辱性的社会标签。其根源也很容易找到,即邻里之间的乡土社会,经济状况是内部权力关系的物质基础,当领取资助成为标签,标志着平等主体的降级,形成的是强烈的优越感,进而则是偏见。

这种符号暴力的压力极其无力,因为它将贫困者推向个体化、孤立化,让他们在承受经济压力的同时,还要背负沉重的道德和心理羞耻。这使得求助行为本身变得充满不耻感,从而阻止了潜在的求助者,也瓦解了贫困群体之间形成团结与互助的可能性。社会救济本应是社会安全网,但在这种环境下,却要反向将人与人区隔开来。

反思#

资助是治本还是治标?#

党和政府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资助政策在保障就学权利这一“标”上也成效显著。但从调研的例子来看,现有资助更像是止痛剂,它能缓解学费的燃眉之急,却无法根治这个家庭的贫困病灶。因为父亲的病需要持续稳定的医疗环境,母亲需要的是社会化的喘息支持和就业机会,孩子们需要的则是能弥补家庭教育缺失的、更有针对性的学业辅导和心理支持。 一个必须指出的问题浮出水面了,我们的资助体系,其最终目标究竟是终结贫困还是管理贫困?从现实来看,它更倾向于后者。通过发放补贴,物质的补充确保了家庭能够生存下去,但始终只是低水平的、缺乏希望的生存状态。

根本上,一个家庭的问题绝不是一个个独立的问题——父亲的病是医疗问题,母亲的是就业问题,孩子的是教育问题——用物质衡量问题的一切,用发钱试图直接改变问题,是让贫困变得可以忍受,从而降低其对社会稳定性的冲击;如果生产关系和政治无权的根本状态不变,任何补贴制度只能起到缓和矛盾的作用。当资助仅仅停留在“给钱”的层面,而不能与医疗、就业、社区支持、教育辅导等体系性支持相结合时,它就只能维持贫困家庭的生存,而难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笔者认为,必须摒弃这种扶贫重资助轻帮扶的思维,承认贫困是一个互相勾连的问题导致的困境,提出整体性的解决方案。

呼唤发展性教育#

在我们的调研过程中,帮扶体系里缺位的是发展性资助。不同于简单地技能培训和心理辅导,除了获得经济资助,更应当支持的应该是技能提升的帮助。

笔者举一个案例解释这个观点,即你的希望是什么?你认为自己怎样能走出困境?要回答这个问题,意味着专业社工介入,分析每一户家庭的优势,帮助设定短期和长期目标,并帮助连接社会资源来支持他们。以我们受调的家庭而言,父亲最应当争取的是戒去药物滥用和成瘾性,并有稳定的精神托管,从而将母亲从无尽的照护中解放出来,并为母亲提供真正符合其时间与精力的灵活就业机会。而为几个在学业上挣扎的孩子提供适合的学习诊断和辅导,远比单纯给予几百元补贴更能影响他们的未来。资助的本质应当视为一个杠杆,其目标是撬动受助者自我发展的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势必需要打通部门壁垒。

未来的设想#

要让国家资助政策从普惠走向有效,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一个总的观点是,我们的目标不能只是满足于让贫困家庭活下去,还应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和能力。笔者整理了上述建议,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加强基层管理,建立基层监督与问责制度。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基层的腐败与不作为,政策就不可能不折不扣地惠及民众,不可能打破贫困者政治失语的困境。

第二,反思教育体系内部的励志故事,如果不能在资助宣传中回归真实,推动教育资源更均衡的分配,让资助促进社会流动的教育公平,其结果就只是维系现存教育筛选制度。

第三,必须推动资助体系向发展型模式的转型。未来的资助不应仅仅是一笔钱,而应是一个包含学业支持、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家庭支持、医疗帮扶的综合方案。也级就要求扶贫工作者从关注学生个体到关照学生家庭,如此才从解决没钱上学的短期问题转向处理家庭发展的长期难题。

国家资助政策的一些问题与思考:基于东莞市某镇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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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茶山山人
发布于
2025-07-14
许可协议
CC BY-NC-SA 4.0